第十四章 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纣王吗(1 / 1)
百姓在说书人的口才下那叫一个群情激奋,就仿佛他们当时在场一般。
就连沐风身后的费仲都是一副与有荣焉的表情。
这着实让沐风很无语。
他感到很尴尬,这首诗可是自己抄的,被这么多人夸奖,还如此夸张,沐风很是更感到不好意思。
不过,他没有发现的是,不远处的女子,也就是西王母很不爽的瞪了一眼沐风。
“哼!!”
西王母冷哼一声,脸色很不高兴。
这让身后的龙吉和七仙女一脸紧张,方才还一脸高兴的母后怎么这就脸色就变了。
这是怎么回事?
西王母当然不高兴了,沐风竟然如此夸奖女娲那个宅女。
竟然说她的美貌是洪荒第一,这如何能让西王母高兴。
如果是其他人这么说,西王母自然不会在意,但是这话是沐风说的,虽然是现在的沐风说的,但这也不行,西王母就是很不服气。
还专门为女娲作诗,这就更让西王母不爽了。
这就是女人啊!!
无论多强大的女人,面对心爱人的夸奖,被夸奖的人自然很高兴,但是没有被夸奖的人绝对会很不满。
这不,西王母此刻就是这种情绪。
不过呢?
西王母还是忍住了。
现在自己和沐风都不认识,自然不会做什么,等到和沐风认识之后,到那个时候,哼哼!!!
沐风忽然有感到一阵心悸,好像有人在惦记他,只不过,只是一阵心悸,并没有什么致命的威胁,也就是说没有多少危险。
但,沐风还是很不舒服,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。
哪怕没有恶意又如何?
而且对于说书人所说之书也让沐风尴尬,他也不打算再留,去旁边的书店看看。
沐风也很好奇这大商的书店是什么样子?
站起来,招呼费仲和黄飞龙离开了说书馆,走进个边的书店。
沐风的离开,也没有引起多少人注意,此刻他们的心思全在说书人身上。
不过,西王母也站起来离开了。
来到书店,此刻的书店很冷清,根本没有人。
沐风看着书店,也不是特别大,也就百来个平方左右。
其中放置着三排桌子,上面全是竹简。
看起来很多,但是呢?
这可是竹简,一个竹简能记录多少东西,而且笨重无比,对于沐风这种拿惯纸质书籍的人来说,很不适应。
走到一个桌子前。
看着摆放整齐的竹简,沐风拿起一卷打开,里面的字总共不超过二百字吧!!
但是呢?
这竹简可是重达五左右。
难怪古代识字人数很少很少。
不说这竹简的重量,就说这竹简的制作难度就不简单,这也代表着普通百姓是不可能得到竹简的。
这就阻碍人族发展,虽然三皇五帝对人族做出不小的贡献,更有仓颉造出文字,让人族能够记录文字,学习文字。
不过,发展还是很缓慢。
沐风心里在想着是该将造纸术,印刷术制造出来。
他也很纳闷,这可是神话世界,既然有毛笔,怎么就没想着造纸和印刷术呢?
在这竹简上写字能写多少字呢?
而且造纸术和印刷术还可以帮助沐风在刷一波声望,继续改观在百姓心中的印象,这不是很好嘛?
等到他的声望越来越好的时候,看姬昌,阐教还如何反抗大商。
就算反抗,百姓会跟着他们吗?
这样一来,面对强盛的大商,姬昌的大周有胜算吗?
就在沐风陷入沉思的时候,一个有些不爽的声音传了过来:“这位少爷,你要是不买竹简可以放下吗?小店这些竹简书可都是花费大价钱制作出来的,不买请放回去可以吗?”
虽然店家说话还算客气,但是那语气却让沐风身后的费仲炸了毛。
就连黄飞龙都皱起了眉头。
费仲知道这是表忠心的时候了。
只见他两眼一瞪,居然露出几分上位者的威势,对店家喝道:“大胆!竟敢对我家少爷无礼,你可知我们是什么人吗?
店家先是一愣,被费仲的这么一喝,还有些胆怯。
不过一想到自己身后的靠山,店家有硬气起来。
“我才不管你们是什么人,要是不买竹简就请出去吧!”
费仲咬牙切齿地说道:“好你个刁民,我看你活腻了……”
就连黄飞龙脸色也变了,看向店家的眼神也冷了下来,同时也是怜悯的看向了店家。
这可是大王,你竟然敢如此说话,当真是不知死活。
身为纣王的侍卫,对于纣王的脾气秉性他可是一清二楚,喜怒无常,暴躁易怒,在他看来这店家死定了。
不过,黄飞龙不知道的是,纣王已经变了。
变成了沐风。
此刻的沐风倒是没有多少生气,但是,店家的态度还是让沐风很不爽。
不过,他并没有想过杀店家。
而是面无表情的撇了店家一眼。
之后。
“费管家!”
沐风喝止费仲,“好了,不用与他一般计较了,我们走吧!!”
费仲还想说什么,但看到沐风面无表情的样子,他没有说话。
黄飞龙震惊的看着沐风,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纣王吗?今天怎么会这般平静呢?
店家看到无比平静走出书店的沐风,心中又不好的预感,不过一想到自己的后台,他有放心下来。
不就是一个年轻人吗?怕什么。
三人刚刚走出书店,就听到费仲恶狠狠的说道:“这刁民竟然如此辱及少爷,实在是罪大恶极!”
紧接着有一脸谀笑的对沐风说道:“待小人回去后治他个重罪,以解此恨。”
沐风看着费仲,果然不愧是奸臣,拍马屁的功夫当真厉害。
“好了,对于这店家,本少爷自有处置,相信过一段时间后,他会后悔无比的,你就不要多事了。”
闻言费仲连忙请罪,态度恭顺无比。
再次求数据支持,求鲜花,求月票,求评论………………
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