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魔影法相,大须弥棍(1 / 1)
道十三从阵中央站起身来望着法阵外陷入沉思的女子说道“不管沫十三是否陨落还是存活于世,如今的人间都不值得他去守护!也不值得我去守。”
“但是我也好沫十三也罢,最后哪怕落到身死道消的下场,也有着绝不会让上界妥协低头的原由。”
“哪怕我今日陨落虚空结界,这座神器你们也依然得不到。”
“所以在我看来你开出的条件对于我来说没多大诱惑力。神器对于你们而言是进入神界的媒介,但对于我而言可有可无,上界派你们前来,无非是想给那些躲在势力背后寿元即将走到尽头的老东西寻得神器,妄图破开位面前往神界寻那最后的机会。但若是上界之人想要得到,我偏不让他们如愿。”
“梦菲菲,我再给你最后一次选择的机会,撤掉法阵,就此离去。退出虚空结界我可不再追究。”
青衣女子面露沉思,思量着道十三的话语开始犹豫起来。
就在这时,后方飞来一道通讯符文停留在女子身前。
青衣女子一手接住按在脑门前将神识映入扫视片刻后,眼神也变得异常坚定起来。
“道十三,上界长老以带着人马往这边赶来,沫十三是否陨落也好,还是存活于世也罢!以人间目前实力终究无法与上界势力抗衡。不管是沫十三还是你道十三上界容不下。与其相信你所说,我不如相信自己的直觉。”
“哼……冥顽不灵!既然你以做出选择,那就别怪我不念旧情。”
“而且你不会真的以为仅凭一座仿制法阵就想困住我吧?”
“我若想离,谁也拦不住”
话以至此,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选择!正如沫十三所言万事皆有因果,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做好自己要做的事做好了!
道十三顿时一身黑气缠绕周身,将手中宝塔收入怀中后将手中长棍抛向身前高空。
长棍就这么悬在道十三身前,道十三双臂张开,顿时身后巨大虚影重现,越来越清晰浓烈!
此时女子望向道十三身后,定眼一看一尊形似道十三的巨大魔影屹立在道十三身后。
“法相金身,佛家秘法!”
青衣女子惊呼道。
道十三身后魔影越来越清晰,一身黑气缠绕越来越浓烈。
不多时……
魔影睁开双目,双手并于胸前做那佛家法印……
顿时魔影头颅一分为三,三头六臂延伸而出,面露狰狞伴随着黑气缠绕,无比阴森恐怖……
道十三捏指成诀向着悬在身前的长棍指去,顿时长棍慢慢变大,中间魔影手一伸,立与道十三身前的长棍向着魔影手中飞去。
魔影左手将长棍高举与头顶,右手成剑诀抵于手腕处。
其余四手作那莲花指诀,三头六目就这么望着阵法外的女子,场面无比骇人!
青衣女子脸色苍白的望着阵法中巨大的魔影……
然而并没有完,只见魔影身后泛起一阵光轮顿时一个黑圈悬在魔影身后,道十三手作法诀轻声喊了一声“洞天开……”
刹那间魔影身后的光圈上方,九大洞天高悬上空泛起一阵阵光晕说不出的美伦美焕。
“如何梦菲菲?现在你还有自信留住我么?”道十三望着脸色苍白的女子说道。
青衣女震惊的说不出话语……
道十三双手立于胸前做了个法诀“大须弥棍……启……!”
魔影身后九大洞天更加明亮……
周身缠绕黑气越发浓烈……魔影手中长棍变得巨大开来。
九大洞天全力加持下巨大须弥棍周围空间都变得有些扭曲。
法相金身也越发清晰,道十三额头上布满汗珠,显然全力开启明显有些吃力……
道十三法诀向前一指……
巨大的金身法相手持巨棍缓缓落下,砸在四神困仙阵能量罩上……
只听砰的一声巨响,四神困仙阵能量罩上出现一道道裂纹,紧接着法相又一拳打出,能量罩上的裂纹越拉越长。
而随着巨棍落下青衣女子面色越发阴沉,随着能量罩出现一道道裂纹痕迹,女子也手捂胸口一丝血从嘴角溢了出来。
被阵法反噬……
法相丝毫不见停手之意,又缓缓将巨大的棍子高举头顶准备落下……
青衣女子手擦了擦嘴角鲜血,厉声喊到“道十三停手,我收起困仙阵放你离去!你住手!”
“现在知道喊停手?可惜晚了!”道十三丝毫不留情面的说道。
魔影法相手中巨棍高举落下,身后洞天越发明亮,一棍直接横扫在罩子上,随着巨棍落下,密密麻麻的裂纹蔓延开来。
终于……
砰的一声蔓延开来的裂纹化作无数碎片散落在虚空……
轰……
整个阵法破碎失去作用……
女子一口鲜血喷射而出,整个人倒飞出去,脸色无比苍白!
道十三收起身后洞天,身后巨大黑影法相也渐渐模糊,最终消失在身后,长棍也恢复先前大小落入手中。
一步从阵中跨出,随手一招将散落在四个方位的四神困仙旗收入手中。
“东西是好宝贝。可惜你不会用!”说罢便将之收入储物戒内。
又是一步来到女子身边,一手抓住青衣女子的脖子,女子双手用力拍打挣脱着道十三的手,然而任凭她如何拍打也挣脱不开道十三的束缚。
道十三就这么牢牢抓着女子的脖子冷淡的开口说道“现在我是不是从你的困仙阵中出来了。”
最终女子也放弃了挣扎,双手用力的抓着道十三的手恶狠狠的说道“你别得意太早,上界长老马上带人前来,道十三你杀不了我,你依然无法从虚空结界跑掉。哈哈哈哈……”
“你以为我会怕么,我早就知道上界不可能一路上就这么经意的放任我逃进虚空结界,仙界一路追杀至此为何为徒虚空结界方向外围无人把守。你以为我看不出来吗!他们无非就是想将我引入虚空结界将我困在此处。”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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