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二章 经营陌离新城,为下一步做准备(1 / 1)
昨日,我被推为陌离新城的城主。
我能拿下陌离新城,有两大原因。第一个原因,陌离新城内乱,老城主麻康被砍死,四大家族天天互砍。第二个原因,海崴国内乱,几股势力你方唱罢我登场,国王三五月一换,年龄一个比一个小。
混乱的国家,是野心家的舞台,是百姓的悲哀。
昨天夜里,我做了一个决定。只当一两个城市的城主有什么意思,要当,就当一国之主。
今日,我签了第一个城主令。
废除人头税。
也就是从我签署之日起,陌离新城不再有按人头交税这一项。
我是乞儿,我明白底层的人。交人头税,一个人头一天要交四十铜板(陌离新城的人头税),一个力工干死干活一天才六十个铜板(这是理想状态),交这个税所剩无几。
乞儿普遍不如力工。
废除了人头税,直接受益是底层的人。
让底层的人有一条活路。这是我的想法。
同时,我签署了第二个城主令,间接税全权交给于都敏负责。
这个城主令,给了于都敏垄断。
陌离新城的税收,于都敏是最高负责人。
税收关乎钱袋子,只能给最放心的人。
于都敏不仅能让我放心,而且专业。
以前,于都敏可是给段王爷收税的,收的是物流税。
同时,我还特意召开会议,宣布海澜港归于都敏管理。于都敏拥有海澜港最高权限。
控制这个海澜港,就能控制陌离新城的出海口。
控制出海口,就意味拿捏住了经济命脉。
这关乎钱袋子。
由于易家康家成为了历史,他们的资产没人接收,主要是没几人敢接收。
他们的资产,一番推让之后,成了我的资产。
良田一万亩。
这么多的田我一个人也耕作不过来,只能租出去。
我收租四成。收四留六。也就是耕作我的田,收成十石,要给我上交四石。剩余的进你的口袋。
以前,是收七留三。
也就是收成十石,交租七石,留你自己口袋三石。
我这么做,也是希望佃农有余粮,而不是没有一天能吃个饱饭。
或许,是因为我曾经是乞儿吧。
我这么做,陌离新城的租收,会变成收四留六或者收五留五。收租过高,佃农可以选择不耕种,也可以选择租我的田地耕种。
而且。也要考虑一点,在陌离新城我的拳头最大。
不是因为我是城主才拳头最大。而是因为我的拳头最大,我才成了城主。
这个世界,越大的家族拥有越多的资产。富者田连阡陌,穷者无立锥之地。
我要想攒够足够的钱,三百多亿白银(上天庭至少要这个数,不然龙虎山道士不帮忙),不掀翻几个大家族,不可能攒到这个数。
皇族,往往是一个国家内最大的家族。
权贵家族也不小。
经营好陌离新城,为下一步做准备。
做城主的第一天,我就把自入城后所得(除了一万亩良田),全部封赏给弟兄们。
封赏是个技术活儿,不能给少了,给少了兄弟们会觉得跟着干亏了。就会产生我辛苦卖命是为了什么的疑惑。也不能给多了,给多了我自己心疼。而且,还会招致好些兄弟不满意。
“辛平,你下一步什么打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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