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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章. 一段佳话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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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家里的钱,他拿了多少?”张庭邬一下问到的关键之处。

如果不拿钱,只是出门访友,到还好说,可若是需要大笔钱财,那就有问题了。

“这段时间,一共拿了黄金百两,白银千两。”

“什么?他怎么敢?”张庭邬不敢相信的瞪起了眼睛。

张家是文坛大家,这是事实,但钱财并不丰厚,这主要是老头子拉不下那张脸去经商。

所以张家一年的进账,多是靠宫里的赏赐,以及学生们的孝敬。

生活虽然很富足,但闲钱并不多。

一年到头,分到他这一房的,就只有黄金百两,白银三千两。

小五这一下,等于是把他这房,一年的分成,拿出去一大半。

“……”小琴不再言语,她也无话可说。

当初张庭邬有过交代,张居易游学归来,也算长大成人了,家中钱财可随意支取。

她一个下人,又有什么资格阻拦,要钱就给拿呗。

“去前院,让管家派人出去找那个混账东西,找不到别回来。”

一个时辰后,管家苦着脸,来到了后院…

“二老爷,老奴安排人找了,可是没找着,有个药铺的伙计说,五少爷下午去拿过药。”

“???药?什么药?”

“说是一味虎狼之药!”

“混账东西,他定是去那承意楼了,老夫明天就递折子,拆了那烟花之地。”

“老奴派人找了,没在承意楼,京师有名的楼子,都打听过了。”

听到这话,张庭邬的脸刷就绿了,起手,就是一个大耳光。

儿子不争气,他恼归恼,怒归怒,可管家派人,挨个楼子找人,这岂不是丢人丢到姥姥家了?

要说管家也冤枉,小琴传给他的口信是,找不到别回来,所以有了线索,他自然不能放过。

那曾想,京师最有名的几处,竟都没有。

……

“陛下,好消息!”一个小太监,连滚带爬的,跑进上书房。

顺和帝,此刻还在批阅奏折,就这工作态度,还是值得肯定的。

“讲。”

“张家大儒张秉,绝食了。”

“这算什么好消息?等张秉死了再告知朕。”

“陛下,张秉绝食是小事,但张家二房张庭邬,却派人满京师在找张家小五,张居易。”

“???”

“听说那张居易,出去鬼混了,还在药铺买了虎狼之药,张府可是把京师的楼子,找了个遍。”

“哦?大儒的孙子,也逛青楼?是去挥洒诗情画意吗?”李慕忽然来了兴趣。

“谁说不是呢。”

“嗯,大儒绝食,孙子却去厮混,有辱家风。”

“奴婢这就去传旨!”

“等等,旨就不传了,把人找到,替朕送上一对玉如意,朕要赐婚。”

“陛下圣明,此乃天作之合,必成就一段佳话!”小太监,不傻,瞬间就明白了。

训斥固然痛快,但赐婚,却可让张家颜面扫地,文坛大家的嫡孙,取了个咳咳,杀人诛心不过如此!

“不错,朕正是此意,去吧,办好了,朕重重有赏!”

……

“老爷,吃饭了。”张亦岚迈着小碎步,来到了,书房。

清河镇,原来的石府,摇身一变,成了霍府。

这真不是霍少卿的意思,而是守备军,中郎将,陆桐的意思。

别看陆桐,浓眉大眼,沉默寡言,一身正气,能坐到这个位置,自然也是个聪明人。

收到霍少卿,举家搬来清河的消息,直接跑到县衙,张口就要清河最好的宅子。

原来的石府是清河镇最好的?那就石府!

什么卖了?别废话,买回来,立刻腾房。

县太爷能说啥?又敢说啥!

“你先吃,不用等我,我还有点公文没处理完。”

“……”张亦岚点点头,却没有离开,反而帮霍少卿,把桌上的丢得乱七八糟的公文,整理成一摞。

“你这明显帮倒忙,小心爷打你板子。”霍少卿把笔一放,稍显得有点无奈。

上辈子他就习惯了,总是忙完再收拾。

“老爷要打板子,那就打咯,妾身谢恩便是。”张亦岚瞟了霍少卿一眼,接着又把各种,印玺,令箭,放到了桌子的一角。

以霍少卿的修为,自然是可以感觉到,张亦岚那不经意间的一丝迟疑,“说吧,啥事?”

张亦岚犹豫了一下,说道:“天香想留在府上,妾身不敢拿主意。”

“天香?哦,你说的那只贪吃的小狐狸?”

“嗯!”

“想留就留吧,以它的实力,这清河镇,也没谁能奈何的了它。”

“可,朝廷有令,私人不许豢养妖兽,老爷这样,会不会不太妥?”

“这个简单,回头,你把这个吊坠给它带上。”霍少卿随手掏出一枚,比铜钱大不了多少的吊坠,呈水滴状,淡紫色。

而在吊坠内部,有三个字,【钦天监】

这是他之前找鸿萧要的,本来是准备给哮天准备的。

按鸿萧的说法,钦天监的人,是有权豢养妖兽,毕竟妖兽也有很高的战斗力,钦天监不可能,弃之不用。

“咦?钦天监的吊坠?”张亦岚接过来,仔细瞧了瞧,有点惊讶。

“你见过?”

“嗯,皇后,不对,现在是皇太后,身边有一只猴子,脖子上就带着这个。”

“皇太后吗?可能也是找钦天监要的吧!”霍少卿轻描淡写的回应道,实际心里却愣了一下。

要说皇太后,他也是在先帝驾崩,守灵那天见过一面,并没太注意。

可如果皇太后身边有妖兽,那就有意思了,很可能皇太后本人,或者亲近之人,也是钦天监的。

当然,还有可能真是找钦天监要的,谁知道呢!

“我拿去了,没关系吗?”话是这么说,张亦岚却没把吊坠放下。

她确实挺喜欢小狐狸的,主要是小狐狸太萌了,端着碗讨饭吃,古往今来,都没听说过。

而让她印象最深的,还是那句,到了自己碗里的,才是自己的。

就这品质,比很多人都高了不知多少倍。

“能有什么关系,拿着吧。”霍少卿无所谓的摆摆手。

哮天最近吃“撑着”了,估计要睡着时日,暂时肯定用不着。

至于以后?有机会再要一个就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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